校友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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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引导社会捐赠方向,1997级生物技术班捐资设立生物工程学系97307助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第二条为加强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基金运作、使用的规范和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基金是生物工程学系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助学专项资金。

    第四条本基金按照公开公正、专家评审、择优扶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资金来源与使用

    第五条1997级生物技术班捐资壹拾万元作为生物工程学系97307助学基金,专款专用。

    第六条本基金主要用于资助生物工程学系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生物工程学系97307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委员会),基金管理委员会设主任2名,委员若干名。其中主任由暨南大学生物工程学系1997级生物技术班派员担任,委员由双方指派。

    (二)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暨南大学生物工程学系,是本基金的日常管理机构。

    第八条基金管理委员会职责

    1.制定、修改本办法。

    2.根据本管理办法,负责基金使用的申报、评审、发放、跟踪检查,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

    3.对项目的进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负责对基金的财务管理并定期进行审计。

    5.负责解答捐资人的咨询或查询。

    6.协助学校基金会募捐,保证基金可持续发展。

    第九条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编制相应的操作规范与规程;

    2.受理助学基金的申请,审核和发放基金,审查用款项目,跟踪经费使用;
    3.
    定期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汇报基金的使用情况;
    4.
    基金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其它事项。

    第四章基金的申报与审批

    第十条申报对象

    暨南大学生物工程学系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十一条申报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品学兼优;

    (二)学习成绩优秀;

    (三)家庭经济困难;

    (四)诚信守法、无不良信用和违纪违法纪录。

    第十二条申报程序

    1、认同本管理办法,从暨南大学生物工程学系网站下载申请表,并如实填写,按网站指南申报。

    2、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将申报材料在每年10月的第2周报送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3
    、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并于每年10月的最后1周报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十三条申报材料

    (一)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下载的《助学基金申请表》。

    (二)上一年度的学习成绩表。

    (三)申报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

    (四)可以说明家庭经济苦难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五章基金的财务管理

    第十四条按照有关规定,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专门账户,接受捐资,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五条本基金的全部开支在校基金会项目管理部核算。经本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开支。

    第十六条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对基金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根据经费使用情况以及专项募捐情况提出下期经费的划拨意见。

    第十七条基金款项必须按照指定用途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截留或改变用途,基金接受严格规范的会计和财务管理。对于截留、挪用和擅自改变资金使用用途以及其它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按照国家及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同时鼓励受助学生学业有成后采取回访母校、对基金进行捐赠或通过其它形成回报学校。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